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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息披露不准确,华升股份被责令改正

4月16日,华升股份600156.SH发布公告称收到监管罚单。当天,公司股价下跌3.34%,报收5.21元/股。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0号

具体来看,公司在2021—2022年开展的色织类产品贸易业务中未承担主要责任,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相关业务的收入。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导致2021—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另外,公司贸易业务制度建设不完善,印章管理不规范,部分业务资料遗失,系统管理不规范,部分合同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

湖南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刘志刚、总经理廖勇强、董事会秘书蒋宏凯和财务总监梁勇军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华升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刘志刚、总经理廖勇强、董事会秘书蒋宏凯和财务总监梁勇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华升股份主要从事苎麻纺织品、服装及维尼纶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与进出口业务,是湖南省内唯一从事纺织服饰生产行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近日,华升股份发布的2024年年报显示,去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7.78亿元,同比增长33.79%;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4933.6万元,同比转亏;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约为-6138.87万元。

其中,去年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82亿元,同比上升203.3%;归母净利润亏损2750万元,同比下降163.7%;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708万元变为亏损2827万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公司的扣非净利润一直为负数。2020年—2024年,该指标分别为-9013.94万元、-1.1亿元、-1.86亿元、-5344.59万元和-6138.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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